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

立法會質詢:自駕遊計劃執行細節

阿涂於今日會議上向政府質詢有關「自駕遊計劃執行細節」問題,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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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自駕遊計劃執行細節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隨近年粵港兩地往來越來越頻繁,政府宣布將於本年三月推行粵港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試驗計劃(「自駕遊計劃」)。首階段試行容許香港的私家車赴廣東省自駕遊,第二階段則容許廣東省的私家車赴港自駕遊。有關粵港兩地政府就自駕遊計劃的合作,以及兩地交通規例等的差異可能引起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駕遊計劃的申請資格為何及上述兩階段自駕遊的一次性配額數目分別為何;

(二)當有內地自駕遊司機觸犯本港的交通規例,政府如何確保不會因其已離境而沒有作出任何懲處;政府會否考慮設立機制公布屢犯交通規例人士的名單,以便出入境口岸的執法人員可以阻截該等人士駕車出入境;

(三)鑑於現時內地與本港就車輛的污染物排放量的管制有明顯差異,政府如何管制不符合香港的車輛廢氣排放標準的車輛進入本港;

(四)現時政府是否已為前線執法人員提供指引及培訓以應付自駕遊計劃的實施;

(五)鑑於據了解,現時在深圳灣口岸已實施過境車輛的司機及乘客不用下車過關的措施,在遇上可疑的車輛時才會要求車上人士下車檢查,現時該口岸的軟件及硬件設施是否足以應付自駕遊人士經該口岸出入境;若是,詳情為何;若否,有否計劃更新設施;若有,時間表為何;及

(六)鑑於自駕遊計劃的原意是促進粵港兩地的交流及方便市民駕車旅遊,政府如何防止有人濫用該計劃,例如利用自駕遊車輛作營商用途,以接載乘客及運載貨物?

答覆︰

主席︰

  粵、港政府於今年三月推出第一階段的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讓符合資格的五座位或以下香港私家車車主申請一次性特別配額,從香港駕駛汽車進入廣東省,作不超過七天的短暫逗留。至於讓廣東省私家車來港的安排屬於第二階段的試驗計劃,現時仍未訂定具體推行時間。粵、港雙方專家會在第一階段試驗計劃實施一段時間後,取得暢順運作的經驗後,審慎地進一步討論第二階段的具體安排。

  謹就問題六個分項分別回覆如下:

(一)第一階段試驗計劃初期,我們訂定每天發放不超過五十個配額。申請人必須為本港登記及領有有效車輛牌照的五座位或以下右私家車的登記車主。車主可以是以個人或公司名義登記。如登記車主為公司,該公司必須在香港註冊,並授權其中一名董事或僱員為申請人。申請人須為持有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居民,並須為指定司機。粵、港兩地政府會各自審批申請。未能通過兩地政府任何一方的審批,有關申請將不獲批准。成功獲得配額的申請人在出發前必須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並在香港辦理廣東省公安廳及其他內地相關部門所要求辦理的手續。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和執行細節仍有待粵、港雙方專家進一步討論商議。

(二)如(一)的回覆,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和執行細節仍有待粵、港雙方專家進一步討論商議。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利用計劃來港的內地駕駛人士和車輛必須遵守本地的交通法例和規定,違法違規者會遭檢控,依法處理。如現時內地駕駛人士在香港違反交通法例一樣,警方會就所犯的罪行,向違規者發出定額告票或法庭傳票。如果屬於嚴重罪行,警方亦可採取拘捕行動。視乎案件的嚴重性,可以在出入境口岸將截獲的違規者轉交警方處理。如有需要,警方會根據現行機制,要求內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

(三)我們考慮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實施安排時,一定會顧及環境的考慮。正如第一階段,我們在制定有關安排時會依循一些重要原則,包括︰(一)謹慎行事,先作試驗以確定成效;(二)要有高度規範性,以道路安全和負荷能力為本,亦會關注對環境的影響;(三)配額數量由少量開始,會因應特別情況而彈性調節,而所有申請也必須資料完備,亦會小心審批。

(四)及(五)香港入境處、海關、警務處及生署均積極參與試驗計劃的討論及籌備工作,並已準備就緒,於四月底在深圳灣口岸迎接第一批使用第一階段試驗計劃赴粵的車輛。至於第二階段試驗計劃的具體安排和執行細節,仍有待粵、港雙方專家進一步討論商議。由於現時已有廣東省車輛使用常規配額過境在香港行走,有關部門針對這些車輛的執法行動已有相當的經驗,沒有出現問題。我們在推出第二階段試驗計劃前,一定會做好準備工作,確保前線執法人員有足夠的培訓和資源做好執法工作。

  在硬件配套方面,試驗計劃第一階段每天只發放五十個配額予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車主。相對於現時深圳灣口岸日均約一萬多車次的流量,影響應該輕微,口岸的清關設施及人手配置足以應付會增加的車流。為確保口岸運作暢順,我們會安排試驗計劃的過境車輛使用指定的查驗通道。

(六)我們已審慎考慮計劃的安排,盡量防止被濫用的情況。首先,我們會規定申請人必須是有關私家車的車主,而且每次只能申請一個配額,再次預留配額的時間必須在上一個配額生效後最少六個星期,即兩個配額之間最少相隔十個星期。配額有效期只有七天,而申請人在出境及入境時必須在車上。

  粵、港兩地政府的有關執法部門會嚴厲打擊使用過境私家車,包括使用一次性特別配額的私家車作營商用途的非法行為。香港警方會密切留意實際情況,加強對跨境車輛的抽查,打擊有關罪行。若發現使用一次性特別配額的私家車被用作非法用途,有關部門可依法作出檢控。一經定罪,或在相關法律程序完結前,運輸署不會處理有關車主或當事司機一次性特別配額的申請。

  兩地政府亦掌有一次性特別配額的申請人、駕駛者及有關車輛的詳細資料,如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兩地政府可與當事人跟進,依法處理。另外,一次性特別配額持有人只可於指定期間進出廣東省一次,並只限使用深圳灣口岸,這些規限都有助有關執法部門對懷疑個案作出跟進及調查。

  我們有信心能夠有效處理配額可能被濫用的問題。

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

雙非問題

近日雙非孕婦的問題受到市民的關注,特首指堵塞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行政措施漸見成效,措施有否成效需要時間的考證,有人指出措施可能是不合法,我就不同意。

法例賦予入境處長酌情權,一旦懷疑旅客入境意圖,有權拒絕旅客入境。即使內地孕婦以各種簽證入境,入境處若對其動機有懷疑,一樣有權拒絕她們入境,即使有司法覆核,法官亦會考慮入境處是否有足夠理據拒絕。

最有效的方法,當然是修改基本法,在修改基本法的過程中,香港市民有直接的參與權利,經過討論制定社會大眾接受的條例。

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綜援金、生果金及傷殘津貼金額 由2012年2月1日起按通脹上調5.2%

綜援金、生果金及傷殘津貼金額

2012年2月1日起按通脹上調5.2%

公共福利金計劃
高齡津貼
(生果金)
201221日前
201221日起
1,035
1,090

21日前
21日起
21日前
21日起
資產限額
每月入息限額
單身人士
177,000
186,000
6,450
6,660
夫婦
267,000
281,000
10,110
10,520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部份例子)

201221日前
201221日起
60歲或以上長者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健全/殘疾程度達50%
2,680
2,530
2,820
2,660
殘疾程度達100%
3,245
2,870
3,415
3,020
需要經常護理
4,570
4,190
4,810
4,410

同時,綜援計劃下的資產限額及租金津貼上限,與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普通高齡津貼的資產和每月入息限額亦由同日起調高
如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其他社會保障福利有任何疑問,可向就近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會福利署熱線電話2343 2255

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新春行大運

 




 
25日,參加了馬拉松之後,即時去到雲泉仙館同參加新春行大運的街坊打招呼,立法會的會議不斷增加,必須珍惜每次接觸街坊嘅機會,聽取意見,當然亦試吓雲泉的素菜,聽街坊講比年初三時候好食(佢年初三都有去雲泉)

中午得悉有人在馬拉松比賽中死亡或者受傷,個心好唔舒服。

 另外,大家都好關心中港自駕遊的問題,當局未有公布當中細節,我已經在立法會排期進行質詢,預計在下星期上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