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立法會質詢: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

阿涂於今日會議上向政府質詢有關「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問題,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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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

  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預期《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可於本立法年度獲通過,讓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於本年十一月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落實「僱員自選計劃」(強積金半自由行)。當局指出,當強積金半自由行正式實行後,業界將會更積極向強積金計劃成員進行銷售及推廣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落實強積金半自由行的進度為何;

(二)是否知悉,因應強積金半自由行,積金局作為中介人的註冊機構有何措施監察強積金銷售活動;

(三)鑑於落實強積金半自由行後,中介人的銷售對象將由僱主擴展至僱員,是否知悉,積金局會如何確保中介人提供切合僱員需要的服務;會否在中介人的發牌或其他條件內作出針對性要求;

(四)鑑於現時沒有規例要求公布強積金中介人的佣金收費,是否知悉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後,積金局會否要求中介人公司公布佣金收費;

(五)當局有否實施強積金全面自由行的時間表;如有,時間表為何;

(六)鑑於最近再次有評論指強積金計劃的管理費過高,回報亦低於盈富基金,除了透過落實強積金自由行以減低管理費外,政府有否其他措施減低管理費及改善強積金計劃的回報表現;及

(七)針對有建議認為積金局或香港金融管理局可提供收費低廉的指數基金(例如盈富基金)供強積金計劃成員選擇,從而透過市場力量減低整體強積金計劃的管理費,政府會否考慮類似建議?

答覆:

主席:

(一)政府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設立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的法定規管制度。我們現正與法案委員會就其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緊密合作,以期《條例草案》能在本屆立法會會期內獲得通過,及僱員自選安排能在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實施。

  同時,為落實僱員自選安排,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現正加緊推行各項支援措施,包括:為受託人制訂運作政策及指引、測試及試行方便轉移累算權益的電子平台、舉辦導師培訓工作坊,以確保可為強積金中介人開辦足夠的培訓課程、為中介人擬備指引,以及教育投資者等。

(二)及(三)《條例草案》設立法定規管制度,以在僱員自選安排落實時,規管強積金的銷售及推銷活動。概括而言,法定規管制度的主要元素如下:

(i)設立法定註冊制度,確保只有合資格人士(註冊中介人)方可進行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

(ii)積金局會發布指引,闡釋該局認為註冊中介人應如何進行強積金的銷售及推銷活動,以符合各項法定操守要求;

(iii)屬個人的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必須符合積金局指定的持續進修要求,以確保他們持續勝任其職;

(iv)賦予前線監督(即保險業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全面的查察和調查權力,以確保註冊中介人符合操守要求;

(v)賦予積金局全面的紀律制裁權力,讓積金局可向不符合操守要求的註冊中介人施加紀律制裁。這包括譴責、罰款、撤銷和暫時撤銷註冊,以及限制有關人士在指明時間內獲註冊的資格;以及

(vi)規定任何人未經註冊進行強積金的銷售及推銷活動,即觸犯刑事罪行。

(四)為了協助註冊強積金中介人遵行法定的操守要求,積金局現正擬備指引擬稿。積金局擬規定個人註冊中介人需就他們可收到的利益,作出訂明形式的披露,目的是幫助客戶衡量是否有誘因驅使該個人註冊中介人,推介某個計劃/成分基金,或推介某個計劃/成分基金比其他計劃/成分基金優勝。積金局會於短期內就指引擬稿諮詢業界,並於及後向法案委員會作出簡介。

(五)積金局現正研究設立中央資料庫的可行性,以儲存僱員強積金累算權益分布情況的資料。積金局預計,研究將可在二零一二至一三財政年度內得出初步結果。推行僱員自選安排的經驗及設立中央資料庫可行性研究的結果,會就積金局考慮將來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提供有用的資料。

(六)自二零零七年九月,所有強積金受託人均已減費或引入較低收費的強積金基金。此外,強積金基金的基金平均開支比率亦由二零零八年一月的2.1%下降至二零一二年二月的1.77%,下降幅度接近16%。

  儘管如此,隨強積金資產增加和強積金制度日漸成熟,政府和積金局均認為受託人收取的收費應有進一步下降的空間。除了落實僱員自選安排,以增加市場競爭,促使收費降低之外,現正在採取的其他措施包括:

(i)積金局已聘請顧問研究強積金受託人的行政成本,以進一步簡化行政程序,促使減低成本,以達致受託人最終減低收費。該顧問預計將於二零一二年年中向積金局提交報告;

(ii)在得到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普遍支持後,我們計劃為強積金補償基金引進自動徵費調整機制,讓積金局可以暫停向強積金受託人每年徵費(有關徵費現時為強積金淨資產值的0.03%)。我們相信這將會令受託人的基金開支有所降低,讓計劃成員受惠。我們希望在二零一二年第二季提交對相關強積金附屬法例的修訂,以期修訂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內獲得通過;以及

(iii)積金局會繼續致力優化披露收費和費用的安排,確保計劃成員能夠獲得易於明白、及時和可便利比較的資料。積金局亦會進一步加強公眾教育和有關訊息的宣傳。

(七)積金局鼓勵受託人考慮在其強積金計劃提供低成本的指數基金。現時,受託人在向積金局申請核准新基金時,必須提供資料,說明是否曾經考慮提供指數基金的選項,以及(如適用的話)採取非指數投資管理安排的原因。現時,強積金制度下,已有18隻指數追蹤成分基金。積金局會繼續留意指數基金的發展及作為強積金基金選項的情況。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

多年爭取見成果 男女廁格增至2:3

 

3月17日參選立法會

317日有機會同奧運的街坊一齊參觀立法會,等大家可了解一下立法會的運作,亦可以等我在會接會之間好好休息一陣。



 

我就旺角購物區地區改善計劃在3月22日立法會提出的問題

 

規劃署於2009年5月完成旺角購物區地區改善計劃(地區改善計劃)的研究工作,確定了4個改善方針並建議推行22個項目(包括洗衣街重建項目等)。此外,為了改善旺角區購物及行人環境,近年運輸署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亦開展了多個相關工程。

三月二十一日我就旺角購物區地區改善計劃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以下問題:

(一) 地區改善計劃中的22個改善項目的進展(包括已完成的項目的詳情、未完成的項目的工程進度和預計完工日期,以及未開展的項目的施工日期和預計完工日期)為何;

(二) 洗衣街重建項目中有關重置水務署新界西辦事處及其毗鄰的食物環境生署車廠的工作進展為何;何時會就洗衣街重建地點發展為公共運輸交匯處的項目進行交通評估和前期工作,以及展開公眾諮詢;

(三) 運輸署去年提出擴闊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行人過路處的計劃的進展為何,以及預計何時落實該計劃;及

(四) 是否知悉,市建局於2008年展開的活化太子道西及上海街唐樓項目的計劃的進展為何,以及預計何時落實並完成該計劃?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答覆如下:

  規劃署於2009年5月完成的「旺角購物區地區改善計劃」研究,建議22個改善項目,其中政府宣布會優先推行以下六個項目:

(a) 通菜街(金魚街)街景改善項目;
(b) 水渠道綠化項目;
(c) 荔枝角道綠化項目;
(d) 水渠道行人連接設施改善項目;
(e) 太子道西行人連接設施改善項目;及
(f) 豉油街地點美化項目。

  由於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旺角區完成╱開展了三個重建項目(朗豪坊、洗衣街項目及麥花臣室內場館項目)及兩個保育項目(太子道西/園藝街項目和上海街╱亞皆老街項目),市建局接受政府邀請協助推行項目(a)至(c)的地區改善計劃(包括通菜街街景改善項目、部分水渠道綠化項目及荔枝角道綠化項目),以期產生協同效應。

林鄭月娥指出:

(一)六個優先推行項目的進展:

(a)通菜街街景改善項目
  市建局已聘請顧問公司制訂設計方案,並於2011年2月24日諮詢油尖旺區議會。詳細設計已於2011年9月呈交相關政府部門,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運輸署和路政署審議批核。計劃獲批後,預計改善計劃施工期為18個月。

(b)水渠道綠化項目
  市建局負責美化位於水渠道近通菜街的前油站用地。由於運輸署正計劃把近通菜街的前油站用地闢作行車通道以連接通菜街及太子道西,在此計劃落實後,市建局會與康文署商討如何進行剩餘範圍土地的改善工程,預計改善計劃施工期為12個月。

  至於位處水渠道近彌敦道的另一幅前油站用地,油尖旺區議會已完成有關的美化工程,並闢設一個休憩處給市民使用。

(c)荔枝角道綠化項目
  市建局計劃在2012年第4季為荔枝角道綠化項目制訂初步設計,並與康文署及油尖旺區議會磋商。待與康文署就美化工程達成共識後,市建局會立即動工,預計改善計劃施工期為12個月。

(d)水渠道行人連接設施改善項目
  運輸署及路政署同時為這項目進行相關工程,預計可在本年內完成。

(e)太子道西行人連接設施改善項目
  洗衣街以北近太子道西的擴闊行人過路設施工程已完成。運輸署及路政署正進行落實餘下太子道西行人連接設施改善的工程。

(f)豉油街地點美化項目
  這項目建議提供一個社區中心,以服務區內市民,相關部門正就推行有關項目的詳情作進一步討論。

  研究除了建議上述六個優先推行項目外,還建議了16個改善項目,並分別定為短、中及長期改善項目。在現行的制度下,相關政府部門及執行機構會繼續就建議項目擔當領導、落實及維修保養等不同角色。研究建議的短期改善項目包括染布房街行人連接設施改善項目,彌敦道/亞皆老街的行人過路處改善項目及花墟道的覆蓋明渠已相繼完成。

  至於建議的中期改善項目,例如改善現有街景和行人天橋及隧道,研究已為這些項目擬訂具設計特色及包含改善措施的概念方案,但需作進一步詳細設計。其中由私人發展商建議在旺角道橫跨彌敦道的旺角行人天橋延伸項目,相關的地下公用設施改道工程已展開。

  此外,研究建議的長期改善項目則牽涉重置現有設施,包括洗衣街地點美化項目及洗衣街街景改善項目,需再作詳細研究及與有關政府部門進行協商。有關洗衣街地點美化項目工程的進展載於答覆第(二)部分。

(二)自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後,水務署已於2011年8月委聘顧問協助購買合適的工廈,以改裝作為重置水務署新界西分署之用。顧問已展開選址工作,並物色符合要求的工廈,以進行詳細研究。水務署和有關的部門現正與顧問審視其研究結果和建議,目標是最快於2015年年底前完成改裝工程。同時,食物環境生署(食環署)亦正在研究遷置其洗衣街設施到西九龍區的可行性,並就有關設施進行初步規劃。

  研究亦建議將來在「洗衣街項目」(包括洗衣街水務署和食環署設施用地及毗鄰的臨時停車場)內提供一個公共運輸交匯處。規劃署現正和有關政府部門研究其中細節,初步建議在公共運輸交匯處上蓋作商業發展,同時擴闊周邊的行人路和連接行人天橋系統,並提供休憩空間及保留在該地點的成齡樹。規劃署計劃於本年內就發展建議諮詢油尖旺區議會。

  運輸署會研究將區內部分的專線小巴、紅色小巴或過境巴士的服務搬遷至建議中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內,並作出相應的規劃及制訂交通設施方面的技術性要求。待有關部門完成規劃工作後,運輸署會安排進行相應的交通評估,以配合將來的交通需求。

(三)在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處以南、橫過彌敦道的行人過路處,為旺角區內其中一個行人流量較高的行人過路處。為進一步改善該行人過路處的行人流通情況,運輸署建議進行擴闊工程,把有關過路處由現時12米擴闊至15米。運輸署已就有關建議進行地區諮詢,並獲得支持。就此,路政署現正安排進行工程前期的勘測工作,包括土質勘探,並會與相關部門商討工程的臨時交通安排。至於擴闊工程的實際施工時間表,則有待勘測工作完成後方可確定。

(四) 行政長官在2007-08年《施政報告》中要求市建局將歷史建築的保護擴大至戰前樓宇,同時不單考慮如何保存,也要考慮如何活化。其後,市建局在2008年3月宣布擴大其保育策略,嘗試保育本港48幢戰前廣州式騎樓建築。

  為配合政府政策,市建局在2008年9月開展兩個分別位於太子道西及上海街的保育項目,以保留和活化兩列各10幢具文物價值的連排式戰前騎樓建築。

  在兩個項目完成法定規劃程序後,市建局已於2011年3月開始進行收購,並已按《市區重建局條例》在有關發展計劃圖則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後12個月內向政府申請收地。截至2012年3月初,市建局在太子道西項目成功收購了百分之五十六業權;而上海街項目亦成功收購了百分之七十五業權。

  市建局建議把上海街項目透過保育活化計劃提升地區特色,並正就配合地區特色的主題作出研究。由於市建局在上海街項目的業權收購已超過七成,估計收地程序可在2012-13年度內展開,並隨即進行復修工程落實主題工作。

  至於太子道西/園藝街項目,市建局初步建議可因應其現時使用特點,在可行的情況下,盡量保留現時與地區售賣鮮花特色的相關街鋪,並加入文化藝術主題。市建局現時正把太子道西其中一間已收購的商鋪物業,通過公開邀請意向的形式,挑選一家非政府機構把有關物業作藝術文化用途。此外,由於市建局已成功收購項目內兩幢相連的騎樓,現正計劃待最後一戶遷出後,加以復修,估計可在2012-13年度內動工。


跟進海帆道路面交通情況

有居民今天致電到辦事處,反映海帆道新屋苑工程及交通安全的問題,下午我的同事已到現場紀錄有關情況,並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