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梁知有僭建 選戰不提 10月揭地庫違例11月封 無報屋署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今次梁振英自爆曾存在僭建出來的地下低層空間,然後在隱瞞屋宇署的情况下將其悄悄掩埋, 「跟上次一樣,又推說是上手業主做的,令人很懷疑根本又是他自己挖的」。


涂認為梁一直對外否認僭建,就是要極力向公眾說謊,隱瞞真相, 「他自己是產業測量師,老行尊,專做大屋、貴價物業買賣,他說一開始不知道有僭建,甚至連圖則還沒看,就支付數千萬現金買下可能是人生中最貴的大宅,匪夷所思」。



2012年11月22日星期四

涂謹申助大馬議員促廉署翻查洗黑錢案


涂謹申助大馬議員促廉署翻查洗黑錢案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早協助5位來自馬來西亞的國會議員、州議員和非政府組識代表,向廉政公署,就一宗涉及洗黑錢及涉嫌與大馬沙巴州政府主要官員貪污罪行有關的案件,提供進一步資料和證據,以協助廉署重新調查該案,以致力打擊洗黑錢和貪污罪行。

據了解,案件發生於2008年,一馬來西亞籍人士攜帶價值4千萬馬幣(1億港元)的新加坡現鈔出現於香港機場,香港廉署懷疑涉及洗黑錢而扣查該筆巨款,並作出調查,後因廉署獲馬來西亞官方信息指該筆款項屬政治獻金而沒再調查。

日前,香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在接受馬來西亞一報章訪問時表示,就這宗案件,如果有任何資料或新證據顯示該筆款項並非政治獻金,案件可再重新調查。因此,馬來西亞致力反貪污的非政府組識National Oversights and Whistleblowers代表Rafizi RamliAkmal Nasir與大馬國會議員Hon William Leong, MPHon Hee Loy Sian, MP和州議員Hon Chang Lih Kang專程來港,欲向廉署提供他們搜集到的資料和證據。

在涂議員協助下,代表團今早約見廉署,提供更多資料,以協助廉署重新調查2008年的案件。涂謹申指出,廉署以往調查洗黑錢案時,曾促使其他政府調查反貪案件,例如澳門歐文龍案,故他認為有責任盡力協助廉署徹底調查洗黑錢案,一方面防止香港成為洗黑錢的天堂,另一方面有責任維護香港的廉潔聲譽和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    

20121122

今早陪同一個馬來西亞代國會議員及非政府組織到廉政公署


今早陪同一個馬來西亞代表團 (包括馬來西亞國會議員及非政府組織—National Oversights and Whistleblowers—代表到廉政公署提供涉及一宗馬來西亞貪污案件的資料,以協助廉署進行有關調查。

背景:香港廉政公署與馬來西亞反貪機構曾就一宗涉及龐大款額(RM40M)的貪污案進行調查,由於香港廉署得到的資料是該筆款項是政治捐款,故無法繼續調查,但該馬來西亞代表團找到證據證明該筆款項並非政治捐款,現正身在香港,並向廉政公署提供有關證據,以協助廉署重新調查有關案件。
昨日在立法會與代表會面情況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反對食環署在大角咀欽明路設停車場及辦事處

反對食環署在大角咀欽明路設停車場及辦事處


食環署多年來計劃將洗衣街停車場及維修中心搬遷至另一地點,騰出發展空間。據了解,當局有意利用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 S/K20/27 內規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用地,即深水埗欽州街西和欽明路交界用地用作重建食環署車房之用。



但是計劃諮詢欠缺透明度。


現時居民掌握的資料中,只有環境保護局提交的環境評估報告,而報告中未有提及停車場是廿四小時運作,提供145個車位,當中包括垃圾車,洗街車等。而該地點的對面正正是長沙灣漁類批發市場,北面的南昌站位置,政府已定為住宅用地,在評估中未有提及。

近期工作

10月9日,提出在油尖旺區議會討論(會議在10月25日進行)
10月25日區議會中,食環署突然在上提出在10月25日開始公眾諮詢,但諮詢範圍未明
10月30日召開居民會,食環署及多個部門到場,指該地點是合用的,但沒有提供有否找過其他同類的地點。加上不分拆小販牌照等文職部門,分拆辦公室,善用土地資源。對於交通評估,只是說平均每小時多20部車的流量,而沒有考慮現時等候到貨物起卸區及批發市場的車流,一般市民對道路使用的需求,未有交代該區高峰期的車流。





欽明路項目在油尖旺區,當區亦沒有做好諮詢工作,難以相信會到一街之隔的深水埗區議會進行諮詢,介時只以「油尖旺區議會沒有反對」而強行展開工程,現時油尖旺區議會只有涂謹申為泛民議員,在20對1的情況下,可能建制派最後亦支持這個諮詢不足的設置停車場計劃。